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害赔偿限额维持2000元不变。交强险最高赔偿20万元。
无责赔偿限额按同比例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000元提高到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害赔偿限额保持100元不变。
交强险怎么赔?
1.接到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受害人具体赔偿程序及其他相关事宜。如伤亡或事故当事人未投保,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2.保险人应对报案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理赔须知的形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件和资料。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进行核实,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4.理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情况核对以下与赔偿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申请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法院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车损评估单、修车发票、财产损失清单、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报销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伤残鉴定证明、死亡证明、赡养人证明、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