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道路救援要求规定
⒈车辆维修救援应按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救援人员要严格按照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作业。
⒉汽车维修救援人员加强维修救援安全管理,维修救援人员应当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如维修救援现场为机动车道,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⒊保证维修配件质量,禁止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和各类辅助料,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⒋维修救援活动不得污染环境,所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回收处理。维修救援完成后,救援人员应向车主提供汽车维修救援服务记录单。汽车维修救援标识使用,在施救车辆和救援服务车辆的醒目位置喷涂统一的维修救援标识,救援抢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