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拖车费根据事故车辆是否能够拖行(能够拖行则无需动用吊车),以及事故车辆的车型、拖车公里数而定。
同时拖车费又由五类车基价(拖行10公里内)和拖车费(拖行10公里以上部分,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组成。
五类车具体的拖车费收费标准:60元和10元、350元和15元、400元和20元、500元和25元、600元和30元。(如救援车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要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算)
关于拖车费由谁负责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由于拖车费属于车辆施救费用,所以应由全责方负责;如若双方都有责任的话,拖车费则应按责任比例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