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
1、人身伤亡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或第三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为18万元(有责任)或18000元(无责任)。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被保险人或第三方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最高赔偿金额为18000元(有责任)或1800元(无责任)。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包括其他车辆、建筑物、路灯等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元(有责任)或100元(无责任)。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
交强险免责四种情况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交纳费用:实行全国统一标准。
1、家庭6座以下自用汽车:1050元每年;6座(含)以上:1100元每年
2、企业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1000元每年;6-10座:1190元每年;10-20座:1300元每年;20座以上:1580元每年
3、机关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950元每年
4、2吨以下非营业货车:1200元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