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车辆需要及时撤离事故现场,以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那事故车辆拖车和停车费怎么收费呢?
一种情况是,如果执法机关为了搜集证据或者检验鉴定等原因,需要扣留事故车辆,那么由此产生的拖车费和停车费,都由执法机关来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且要妥善保存,如果因为采取不正当的方法,在拖车过程中,导致机动车损坏,执法机关要进行补偿。
事故处理完毕后,交管部门应及时告知当事人车辆停放地点,并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领取车辆,逾期产生的停车费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通知当事人三十天后,还没有来领取车辆,交管部门会进行公告,公告三个月后依旧无人领取的话,交管部门就会对停放车辆依法处理,比如拍卖、拆解等。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执法机关不需要扣留事故车辆,但车主不在现场或者无法自行移走汽车,由此产生的拖车费就需要由车主来承担。如果车主不要花这份钱,只要该车辆投保了商业险中的车损险和三者险,拖车费用可以由相关保险公司来支付。
此外,如果交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拖车或者保管车辆,由此产生的拖车费和停车费,也是由交管部门承担,不能向车主收取费用。如果取车的时候遇到违规收费的情况,车主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