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早6点30分左右,李沧交警四流中路中队的协警臧乾在火车北站执勤时,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士焦急万分的跑向臧乾,边跑边说:“交警同志,快来帮帮我,我的车烧了”,闻听此言,臧乾立刻和男子一起朝北站西广场停车场入口处跑去,只见一辆鲁B牌照的黑色的小轿车左前部位已经起火,白色的浓烟甚至在浓雾中都格外显眼。臧乾立刻从北站找来灭火器跑进行灭火。经过20分钟左右的努力,起火部位的火势被控制住,与此同时,臧乾在起火车辆后面摆放警示标志,预防其他车辆因视线差而引发2次事故。
据悉,驾驶员朴先生是从城阳开车过来送朋友坐火车的,刚才开着开着闻到了烧焦的味道,赶紧停车查看,没想到下车时候车的左前头已经自燃起来了,自己的这辆车此前发生过交通事故,此次自燃的部位恰恰是当时出事故后维修的部位,朴先生估计应该是内部线路在维修后仍然存在问题,加上今早晨出发后一直开着雾灯时间很长,两个原因才引发了刚才惊人的一幕,幸而遇到交警,成功化险为夷。
李沧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即使不是车辆自燃发生几率较高的夏天,在冬季同样要避免车辆自燃的危险,尤其在雾霾天气频繁时雾灯开启时间较长,必须保证车灯内部线路的正常,严禁私改车灯等行为,一旦发觉车辆有异常或者烧焦的异味,立刻停车并下车检查,同时车上应常备车载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装置,遇有紧急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向周围人求助,第一时间将车辆自燃的火势控制住,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